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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防欺凌专题教育
拒绝暴力和谐校园
校园安全、孩子平安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我们要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01
什么是校园欺凌
2020年,我国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的“学生欺凌”与“校园欺凌”并非等同概念。学生欺凌属于校园欺凌的一种。校园欺凌的施害者和受害者既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职员工,另外施害者还可能是对上学途中的学生实施暴力的其他社区成员。学生欺凌不涉及教职员工,规避了教师管理/欺凌学生的争议。
02
校园欺凌的参与者
欺凌者
指在校园内外实施欺凌行为的一方,其中包括主要欺凌者和欺凌协助者/支持者。
欺凌者往往受其自身的挫败感、羞辱感和愤怒情绪的影响,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和反社会性。而个人心理疾病与社交障碍、家庭问题、社会压力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欺凌者的产生。
被欺凌者
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最大受害者,在校园欺凌行为中是处于弱势的一方。
被欺凌者遭受欺凌的诱因众多,既包括外界欺凌者的挑衅与攻击,也包括被欺凌者自身的个性特征(如:年龄、性别、体质、健康状况等)、父母教养方式、家庭结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校园环境、同伴关系等主客观因素。
旁观者
旁观者不是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但目睹或听闻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在校园欺凌行为中处于旁观的位置。
旁观者可能采取三种行为:“作为”、“不作为”、对欺凌行为起哄。“作为”是指及时为受欺凌者提供支持、帮助和保护;“不作为”是指拒绝为受欺凌者提供支持、帮助和保护;对欺凌行为起哄是指该旁观者并未表现出欺凌行为,但他的行为可能增强欺凌者的攻击行为。
旁观者的行为会产生旁观者效应:旁观者的“作为”效应能遏制欺凌行为,进一步减轻或缓解被欺凌者所受的心理伤害,并增强他们的亲社会行为;旁观者的“不作为”效应或欺凌起哄行为则会助长欺凌行为,降低欺凌者的自责与内疚感,加剧对被欺凌者造成的伤害以及催生他们的反社会行为。
三者的角色随时可能互相转变
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可能具有双重身份:某一事件的欺凌者可能在另一事件中成为弱势一方,遭受欺凌,变成被欺凌者;被欺凌者可能将自己所受的欺凌发泄在其他弱势方,实施欺凌,成为欺凌者。
旁观者受欺凌行为影响,可能加入欺凌,成为欺凌者;也可能受欺凌行为恶化影响,被波及卷入欺凌事件,成为被欺凌者。
某一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也可能在另一欺凌事件中处于旁观者位置。
03
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关系
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行为人不包括校外人员;校园暴力则可能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校内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是在校学生,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极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师。
校园欺凌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而不包含偶发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则不一定是持续、反复的行为。
精神侮辱(例如:起绰号、孤立某人)等方面的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但并不能归为校园暴力。
但究其本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都属于反社会的攻击性行为,都会对受攻击者造成严重伤害。
04
校园欺凌常见类型
直接欺凌
指采用公然、明显的方式进行欺凌。直接欺凌包括直接身体欺凌和直接言语欺凌等类型。其中,直接身体欺凌包括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和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直接言语欺凌包括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外号等言语行为。
间接欺凌
指以较不易被发现的方式进行欺凌,通常借助第三方进行欺凌。间接欺凌包括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类型。其中,关系欺凌包括传播谣言、社会孤立等;网络欺凌包括歧视性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等。
如何应对
1.受害者要保持头脑清醒,尽量减少与施暴者的接触,以免再次受害;
2.一定要及时向家长或老师说明情况,希望受害者可以敞开心扉,如果事态严重,家长老师可以协助孩子报警,反映真实情况;
3.“殴打,辱骂”等显性校园欺凌手段下,以暴制暴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但是一定要及时反抗,当其触犯到自身原则及其人身安全时,正当防卫要考虑后果;
4.受害者不要以此宣扬自己内心的负面情绪,更加负面阴暗的一面更会让人疏远唾弃。